民企境外上市如何选择资本市场

2024-05-05 13:19

1. 民企境外上市如何选择资本市场

到境外上市,成为许多企业融资新渠道,那么,选择哪个市场适合你的企业? 从近年的情况看,中国企业遍及中国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温哥华、悉尼等主要国际资本市场。不过,主要还是集中于中国香港、美国和新加坡三个市场。下面主要以这三个市场作为民企境外上市的主要考虑地点。 美国市场 中国企业登陆美国始于1993年。美国股市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不仅上市公司数量多、交易规模大,而且有三个不同类型的正式市场可供选择。规模大的企业可选择纽约证交所或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小的企业可以选择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美国证交所。 1、纽约交易所(NewYorkSecuritiesExchange,简称NYSE) 纽约交易所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世界五百强企业多数以这里作为第一上市或者第二上市的地方。其覆盖的范围广泛,拥有的投资者众多,每天的交易量很大,也是投资银行、媒体和公关公司关注的重点。不过,纽交所的上市条件很高,只有大公司才可以达到,而且上市费用和交易费用也比较高。国内民营企业的规模按照国际水平来说,普遍属于中小企业的规模。 2、纳斯达克(Nasdaq) 纳斯达克市场使用电脑交易系统,运作效率高,交易费用较低,交易量也比较大。该市场包括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该市场既能吸引大型企业,又能包容较小规模的新企业。目前挂牌交易的公司已近7000家,绝大多数是属于科技股,如英特尔、微软等。纳斯达克还是美国庞大的风险投资市场的一部分。对于高科技企业以及目前最时髦的IT企业有很高的追捧热情,这一点,是其他任何市场都无法比拟的。国内的高科技企业,如新浪、网易等IT企业都是纳斯达克酿造出来的产物。美国股市实行做市商制度,纳斯达克是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典范,该市场有500多家合资格的做市商,以保证市场有较热络的交易。3、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StockExchange,简称AMEX) 美国证交所的交易方式与纽约交易所相同,但上市门槛较低,交易费用较高,交易量较小,市场流通性也较低。在这里上市的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不过,不少国际大巨头在其发展初期是在这里上市的,等规模扩大以后才转到纽交所。尽管美国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被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所并购,但目前仍独立运作。 普通的中国中小企业到了美国市场如果不能引起投资者注意,可能就像一滴水消失在大海里一样。进入美国市场的企业要么赶上投资市场的热点,要么就是要有特色,才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香港市场香港市场是国际十大资本市场之一。香港的国际化程度很高,云集来自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而且由于其比邻大陆,与大陆的联系很密切,语言相通,对于国内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上市场所。不过,近年来欧亚农业等国内民营企业先后因虚假业绩、违规运作等出事以后,打击了香港市场对国内民营企业的信心,使发行市盈率比较低,而且股价也长期徘徊在低位,交投淡静。 从产业上说,香港市场的投资者比较熟悉房地产以及金融等服务性行业,因此中国的这类企业选择到香港上市也比较有利。工业类企业的股票定价水平则相对于美国市场为低。 香港市场包括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有较大的差别。 下面说一下创业板条件。(1)盈利要求:不设盈利要求。(2)营业纪录:必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3)有关营业纪录规定的弹性处理:联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业务记录”少于两年。(4)最低市值股票:无具体规定,但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5)最低公众持股量股票:如果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足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金额至少需达港币3000万元;如果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则最低持股量为15%;或公司在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市值至少需达到港币2亿元。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需符合。 新加坡市场 新加坡市场规模是香港股市的40%左右,但国际化程度很高,是亚洲区域性的金融中心。新加坡交易所分主板市场及自动报价板市场。 1、主板标准 新加坡主板上市有三个标准,企业仅需符合任何一个标准即可。详见下面表格。 2、新加坡创业板上市条件(1)无需最低注册资本;(2)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记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3)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4)在新加坡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需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需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链接]选择上市地点考虑因素1、运作所需时间 就目前的情况看,相比国内股市,海外股市运作效率要高得多。只要企业本身符合要求,市场认可,很短时间(在香港、新加坡只要一年左右)即可完成发行上市的运作计划。因此,企业在选择国内还是境外上市的时候,必须衡量本身对资金需求的迫切性。对于创业型、成长性很强的企业,急需资金维持以及扩张,如果急于抓住目前较有利的资本市场环境,就不能选择国内市场。 2、融资规模与成本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内发行股票的融资成本仍然比较低。这句话倒过来说就是,同样的一个发行计划,在国内可以融到更多的资金。境外资本市场的融资费用也比较高。在境内外市场IPO的融资费用包括交易所费用、中介费用、推广辅助费用等构成。融资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在不同市场之间差别很大,从5%到20%不等。国内企业上市的显性成本很低,但是却可能有不少隐性成本,最大的问题是上市的时间长而且不确定。香港地区和美国上市的费用较高,一般都在融资总额的10%以上,如果融资额很小(比如有些创业板企业只筹集到几千万港币),比例就可能高达20%。不过,在境外市场上市的时间较短,而且时间较容易确定。 3、再融资机会 企业在国内首发上市后,再融资也比较困难。首先,企业增发配股受到一系列的限制,比如说,两次配股之间要相隔1年,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超过6%等等。其次,有关配股计划必须得到证监会的审批。而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何时获得批准还要取决于证监会根据股市行情状况对总供应量的控制程度。 相比之下,在境外市场的再融资机会就很灵活,主要取决于企业本身对于融资成本的判断。证监会和交易所只是监督有关的程序是否合规,以及有关信息是否已经充分披露等。 4、成功可能性 国内主板(包括中小企业板)对企业三年的盈利记录有严格规定,因此,一些暂时还未有盈利的高科技企业,应基本打消国内直接上市的计划,加上还不能全流通,高科技企业中作为发起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也更加希望能在国外市场上市。当然,暂时不符合国内上市要求又对国内市场情有独钟的民营企业,也可以考虑以买壳上市的方式实现间接上市。 ———摘自蓝裕平所著《企业融资战略———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本版内容由黄宙辉整理) (夏天/编制)

民企境外上市如何选择资本市场

2. 上市公司境外投资有哪些?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3. 境外上市是指境内的公司在境外上市吗?

境外上市是指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模式。 境外上市的优势有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审批程序更为简单、 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 股权运作方便以及 税务豁免 等。
内地企业主要方式和渠道
一、内地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IPO):以H股、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
中国内地的企业法人通过在香港首次发行股票(H股),或者在纽约首次发行股票(N股),或者在新加坡首次发行股票(S股)的方式直接在境外获得上市资格。如青岛啤酒(H股)、中新药业(S股)等。
二、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直接上市(IPO、红筹股)
中国大陆之外的法人公司或其他股权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享有中国大陆企业的股权权益或者资产权利,并且在中国境外直接上市的方式。如裕兴电脑在香港上市、大众食品在香港上市等。
三、境外买壳上市或反向兼并中国大陆或中国大陆之外的企业法人
如中信泰福在香港买壳上市、浙江金义在新加坡买壳上市。北美特别是加拿大市场一般采用反向收购(RTO)的方式实现挂牌上市
四、国内A股上市公司境外分拆上市
如A股公司同仁堂、复旦微电子、青岛桓玉等分拆子公司以H股方式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五、存托凭证(DR)和可转换债券(CB)
如青岛啤酒、上海石化仪征化纤等八家,他们的主挂牌在香港,同时通过全球存股证方式(GDR)和美国存股证方式(ADR)分别在全球各地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程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流程
根据企业质地和不同的项目及操作模式等因素,对上市流程做出适当调整。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所有,并保留做出相关调整的权利。工作流程基本如下:
第一阶段 初步洽谈
(1) 初步接触的主要形式是投资控股集团代表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接触洽谈,建立初步联系。
(2)投资控股集团代表了解企业状况。重点关注股权结构、所属行业及行业地位、销售额、净利润、净资产、募集资金量、募集资金投向、预计未来2年或1年的业绩,企业自身的打算与设想等。
(3)投资控股集团代表将根据企业的初步信息,做出简单的判断并提出初步建议。
第二阶段 签订《委托境外上市意向书》
投资控股集团代表与企业达成境外上市的共识后,双方签订《委托境外上市意向书》。本公司代表将向企业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目录,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对该目录进行调整修改。如涉及到双方资料的保密问题,则需签署《保密协议书》。
第三阶段 上报《境外上市推荐报告》
在获得企业详细资料并实地调研后,本公司代表将进行内部初审并制作《境外上市推荐报告》,递交美国总部评审。当获得美国总部明确意向后,投资控股集团则发出商务函正式通知中国企业。
第四阶段 尽职调查
投资控股集团将派专业人员赴企业进行详细实地调研考察,主要包括综合尽职调查(法律、行政、经营、生产、管理等方面)与财务尽职调查。完成三表一书的全套正规文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商业计划书﹚。
第五阶段 签订委托上市合约
在完成境内全部上市程序后,投资控股集团会安排代表与企业的法人代表签订《委托上市合约》,正式启动上市程序。
第六阶段 财务的境外审理
由资深财务专家对帐目进行合理的梳理和规范,使其符合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
第七阶段 境外文件制作
根据境内提供的文件资料,翻译制作出符合国际规范的英文商业计划书和其它的文书如:三表、财务架构、发律架构、商业计划书、股权交换、合并文书、公证书等(均由境外完成)。并协助企业注册离岸公司或由企业自行注册离岸公司。
第八阶段 境外申报
向美国证监会(SEC)申报。包括8K、Form3、Form4、13D、10Q。并取得股票代码及登记号。
第九阶段 首期私募融资(PIPE)
(1)私募准备工作:对上市公司进行形象建设与财经攻关,包括VI设计、专题片制作、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会、安排路演等。
(2)投资控股集团利用客户资源优势及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向机构投资者、基金、个人投资者进行挂牌交易前的私募融资。遵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境内私募仅限于企业内部之特定人员,人数限制在200人以内。
第十阶段 上市后的工作
(1)当企业获得首批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后,投资控股集团为企业上市后的股价的稳定继续做作维护工作。
(2)投资控股集团将推动股价,力争让企业融得更多的资金,为企业快速发展和早日成功升板打下基础。

作用
第一,探索一条循序渐进、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改革路子。特别是在法人制度、企业制度、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和国际标准等方面,逐步缩小距离;
第二,推动国有企业向股份公司以及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主要是通过资产剥离、资产折股、资产评估,以及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董事的责任化方面进行转换等;
第三,为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现代化提供了保证,推动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变革;
第四,促进中国的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为国有企业改造,整体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境外上市是指境内的公司在境外上市吗?

4. 境外上市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我国企业赴境外直接上市,除了要满足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交易所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要满足我国证监会的如下有关规定:1)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一、上市公司上市的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都想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才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大致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2、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3、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4、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二、公司在进行上市时的注意事项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5. 外资公司可以在国内上市吗?

法律分析:
可以的,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允许上市,比如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外资公司可以在国内上市吗?

6. 公司境外上市有哪些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
2.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建为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该股份有限公司一经成立,即可以发行新股。
3.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的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在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实施安排。
4.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确定的股份总数内,应当一次募足,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募足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分次发行,公司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未募足的,不得在该发行计划外发行新股。
5.公司增资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与前一次发行股份的间隔期间可以小于十二个月。
6.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可与包销商在包销协议中约定,可以在包销数额之外预留该次募集境外上市外资股的15%以内,预留部分为该次发行的一部分。
7.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在招股说明中详细、全面、真实说明,如经批准进行调整,应重新披露;向境外和境内采用中文和外文披露的文件内容不能互相矛盾,对不同地区披露信息的文件,不得有差异。
8.公司章程中应详细载明必备条款的具体内容,并对公司的营业期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应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和可依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提出仲裁或起诉。
9.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权益拥有人,可以依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或在境外上市的法律规定,将其股份登记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名下。
10.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的更正需要依据司法裁定作出。
11.股东的股票遗失,可依照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规定,证券交易场的规定或其他规定申请补发。
12.召开股东会议的程序。
①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之日前45天发出;
②提案的提出应列入会议的议程;
③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二分之一,公司应以公告形式告知股东,告知后,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
13.对公司高级人员的要求:
①诚信勤勉;
②遵守公司章程;
③忠实履行职务;
④维护公司利益。
14.公司年度报告,应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15.公司向股东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宣布,以外币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7. 中国公司如何在境外上市

中国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直接到境外上市,第二种是间接到境外上市。这里主要介绍与中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到境外上市相关的规划。
一、直接到境外上市
1、该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
2、该公司必须按照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3、该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到境外上市章程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必备条款》的内容。
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或者同时向上述两者提出申请。公司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初选后,以正式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5、该公司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也可适当考虑其他产业行业。
6、该公司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政策并在募股后符合国家对国有股控股的政策要求。
7、该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有明确用途,属于从事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的公司,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
8、该公司必须是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
9、筹资须达到一定规模。按合理市盈率计算预计筹资额应在5000万美元(3400万英镑)以上。
10、该公司必须具有创汇能力,创汇水平一般须达到近利润额的10%,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对于从事基础设施的公司,这些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应该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初步承诺。
11、该公司有良好的经营机制和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享有声誉,连续3年内享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管理人员应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公司的管理层应保持稳定。
12、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没有体制或法律上的障碍。
二、p间接境外股票上市
1、间接境外股票上市的定义是指非在境外经营、包括境内资产和股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公司所控股的),发行股票和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间接的境外上市有不同的方式,列举如下:
①上市有境外资产和国内股票所支持;
②通过获得或股权转让的方式让渡国内股票到境外公司(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
3、间接境外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
①境外公司必须拥有国内公司控股至少达3年的股东;
②国内公司必须预先获得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
③当筹资结束后,由该国内公司起草的报告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④应预先提交给中国证监会的由律师就该公司间接到境外上市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p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按照有关程序受理法律意见书。
三、到境外上市的高科技或高成长性公司
鉴于没有现行的法规对中国高科技企业在伦敦的高科技板或美国的纳斯达克上市作出规定,因此境内类似的公司可以参照到香港创业板
(gem)上市须符合的条件,当作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市场上市的指引。
按照《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境内公司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该公司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企业;
②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③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划规定的条件;
④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健责任;
⑤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中国公司如何在境外上市

8. 哪些企业适合境外上市

第一类,是在境内上市遇到障碍的、上不了市的企业。比如,企业的经营历史不够三年,企业的资产规模、企业经营业绩还达不到境内上市的要求,等等。
第二类,是在境内上市排队等不及的企业。因为在境内上市,一般来说,每年都会保持四、五百家企业在排队等待批准上市。如果企业迫切需要融资,无法排队等等待,也可以选择在境外上市。
第三类,是市场和产品就在境外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在境外开辟市场,扩大客户资源,进一步树立自己的品牌,也可以到境外上市。
第四类,是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企业。这类企业要到境外去开发资源,整合资源,包括收购企业、收购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建立研发机构等,在境外发展,也可以在境外上市。
第五类,是先境外上市、后境内上市的企业。这些企业是采取了这样一种策略和战略,先在境外上市融资以后,等待自己进一步发展壮大了,再回到境内来上市。特别是今后中国境内推出国际板市场后,这些企业回归上市,就有了便捷的通道。
第六类,是股票发行规模比较大,或发行盘子比较大,需要在两地甚至三地、四地进行上市的企业。比如,一些大型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它们可以选择在境内、香港、美国、欧洲等多地同时上市或二次上市。
一、分拆上市的财务效应
1、有利于新融资渠道的开辟
对于未取得上市资格的公司,可以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剥离不良资产的方式,使股份公司具备上市资格,然后分拆出去独立上市,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这在国内已是普遍做法。而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经营业绩欠佳失去配股资格,或由于股本偏大、股性呆滞,从而丧失或降低了二级市场再融资的能力,对于上述情况下的上市公司,采取将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方式,达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目的,应是较为现实的选择。此外,母公司可以借助子公司的上市融资,在增强自身资金实力的同时,使母公司利用增量资金不断培育新的可上市子公司,形成良性循环。
2、对原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分拆上市有助于原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由于企业在发行时通常是采用溢价发行的方式,上市公司作为发起人将一同享有这部分的溢价所得。同时,在经过一定期限之后,上市公司还可变现其分拆子公司的股份,从而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此外,由于分拆的子公司多为高成长性的企业,这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能够获得较快的发展,从而也会带动母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
3、推动母公司的股价上扬
分拆上市通常给母公司带来巨大的炒作题材,进而推动母公司股价的上涨。其次,母公司通过变现所持有股份或收取高额的红利,带来业绩的改观亦将推动股价的上扬。另外,分拆上市会对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每股净资产的增加等。综合上述几个方面,分拆上市将对母公司的股价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4、有助于公司信息的披露
分拆上市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准确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真正价值的评估。分拆上市后母公司与子公司将独立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及其它信息,这样可以减少投资者对公司下属业务部门经营业绩、现金流生产能力等方面信息不完备的状况,有助于股票市场获得估价所需要的必要信息,增强投资分析家的关注,从而减少股票价值低估或误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