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生育补助金能领多少

2024-05-19 00:48

1.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金能领多少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生育津贴的领取期限(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金能领多少

2.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金能领多少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标准: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失业人员领生育补助金流程如下: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2、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4)流产证明;(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4、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5、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6、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7、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失业女性怎么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按照法条的规定,我国生育保险是不分男女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就是主要针对男性职工的生育补贴。
那么,一次性生育补贴该怎么拿呢?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领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注意:不是所有男性职工的配偶都可以享受这生育补贴的,只有太太们没有工作,怀孕了,而且并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才可以享受到到。

二、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流程

时间:配偶分娩3个月后 地点:工作所在地社保局
材料: 1、申领表(盖参保单位公章); 2、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例如《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3、夫妻双方身份证;
4、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 5、配偶住院分娩的有效发票原件、配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6、如果是在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有效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及当地的《异地生育就诊登记表》; 其他材料准备根据各地区有关文件说明,有不明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一次性生育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报销比例,一般的补贴标准是:

流产——200元;

顺产——1200元;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失业女性怎么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

4. 长沙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是多少?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每名参保者发放500元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城区统筹的长沙市本级及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除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以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
此项补助采用“免申即享”、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直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对公账户或账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市本级咨询电话:0731-84907636。
一次性扩岗补助,吸纳高校毕业生可获1500元/人
凡长沙市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重复享受。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此项补助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办理,申请企业对所提交的一次性扩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首先,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缴费当月起,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前往各统筹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5. 长沙女职工失业后生育有补助金吗?

      有的,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九条可知,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其中,顺产按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难产按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九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其中,顺产按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难产按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第二十条  符合生育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可携带《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划生育证》、住院医药费发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接生记录卡和本人申请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  

长沙女职工失业后生育有补助金吗?

6. 长沙女职工失业后生育有补助金吗?

      有的,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九条可知,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其中,顺产按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难产按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九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其中,顺产按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难产按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第二十条  符合生育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可携带《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划生育证》、住院医药费发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接生记录卡和本人申请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  

7. 生育保险政策湖南省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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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来电说,再过两个月她就要生宝宝了,但对于在休假的时候,可享受的生育津贴不太了解,希望能了解一下现在的生育保险政策。记者杨宪敏:《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七)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生育保险政策湖南省生育津贴

8. 生育保险政策湖南省生育津贴

孟女士来电说,再过两个月她就要生宝宝了,但对于在休假的时候,可享受的生育津贴不太了解,希望能了解一下现在的生育保险政策。记者杨宪敏:《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七)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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